税收政策
税收政策相关资讯与政策解读
劳部发[1994]479号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发布日期:1994-12-01摘要: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本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劳部发〔1994〕479号 ...
银发[1994]313号 中国人民银行 国务院房改领导小组 财政部关于颁布《政策性住房信贷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1994-12-01摘要:政策性住房资金应按规定存入受托银行的房地产信贷部(住房储蓄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县和县级市支行为营业部,下同)。银行房地产信贷部应根据各项资金的属性,分别为政策、单位和职工个人开设帐户进行核算。 中国人民银行 国务院房改领导小组 财政部关于颁布《政策性住房信贷业务...
劳部发[1994]481号 劳动部关于印《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发布日期:1994-12-03摘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部关于印《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
劳部发[1994]485号 劳动部关于印发《集体合同规定》的通知[全文失效]
发布日期:1994-12-05摘要:集体协商的内容、时间、地点应由双方共同商定。在不违反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不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协商双方有义务向对方提供与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或资料。 劳动部关于印发《集体合同规定》的通知[全文失效] 劳部发[1994]485号 1994-12-0...
[1994]财综字第132号 财政部关于对渔民暂缓征收海域使用金的通知[全文废止]
发布日期:1994-12-06摘要:为了减轻渔、农民负担,现就对渔民征收海域使用金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凡利用海域进行海水养殖的渔民个人,暂缓征收海域使用金。 财政部关于对渔民暂缓征收海域使用金的通知[全文废止] [1994]财综字第132号 1994-12-06 提示——依...
国税函[1994]64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外合作开发房地产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发布日期:1994-12-06摘要:外方提前支付给中方的前期工程的开发费用,视为中方以预收款方式取得的营业收入,按转让土地使用权,计算征收营业税。对该项已税的开发费用,在中外双方分配收入时如数从中方应得收入中扣除的,可直接冲减中方当期的营业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外合作开发房地产征收营业税问题...
劳部发[1994]489号 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1994-12-06摘要: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 劳部发[199...
国税发[1994]25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印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若干条文解释与执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1994-12-09摘要:凡按照协定第五条常设机构的条文法规,提供技术服务已构成常设机构的,相关的技术服务费应按协定第七条营业利润的法规征税。如各自公司、企业派员到对方提供技术服务未构成常设机构的,则该项技术服务费应按协定第十二条第二款的法规,征收l0%的预提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
财税字[1994]100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外交人员购买的自用汽柴油增值税实行零税率的通知[全文废止]
发布日期:1994-12-16摘要:对使领馆1994年从上述指定的两个加油站购买的汽(柴)油,经外交部按对等的原则确认后,可凭购油发票,由北京市国家税务局一次性办理退税。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须将报来的发票与加油站的发票存根联核对无误后,方能办理退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外交人员...
财税字[1994]98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华社系统所属企业和经营单位缴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失效]
发布日期:1994-12-19摘要:鉴于新华社事业经费的特殊预算管理体制,新华社系统所属企业和经营单位缴纳的所得税,在1995年底以前,由中央财政根据所得税入库情况,按季返还新华社总社。实行返还的企业公限于[87]财税字038号文件中法规的范围。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华社系统所属企业和经营...
法发[1994]29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全文废止]
发布日期:1994-12-19摘要:当事人基于同一法律关系或者同一法律事实而发生纠纷,以不同诉讼请求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不同法院起诉的,后立案的法院在得知有关法院先立案的情况后,应当在七日内裁定将案件移送先立案的法院合并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
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行政机关、军队单位应按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问题的复函
发布日期:1994-12-20摘要:根据《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企业、事业单位之外的“其他排污单位,要征收采暖锅炉烟尘排污费。”据此,国家行政机关应缴纳采暖锅炉烟尘排污费,但暂不缴纳其他排污费。 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行政机关、军队单位应按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问题的复函 青海省环境...
国税发[1994]26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及进行税源调查的通知[全文废止]
发布日期:1994-12-20摘要: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来源于境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从1994年1月1日起,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十二条法规,在国内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不再执行原来按20%缴纳所得税办法。纳税人在境外已缴纳的所得税额,在汇总纳税时准予抵免,在征收...
国税函发[1994]67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上救助和非商业性打捞业务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的复函
发布日期:1994-12-24摘要:对纳税人存在的困难,采取“桥归桥、路归路”的办法,即对纳税人应缴的税款依法计征,对纳税人存在的困难由财政帮助解决。因此,我局意见,海上救助和非商业性打捞业务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对于存在的问题,建议通过财政途径解决。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上救助和非商业性打捞业务应...
财税字[1994]88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级新产品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发布日期:1994-12-24摘要:对列入《一九九二年、一九九三年度国家级新产品减免税名单》和《一九九三年度省级新产品减免税名单》的企业,凡原减免税政策未执行完的,可从1994年起继续按上述先征后返的规定执行。对其中原实行减税的产品,一律按入库税款的50%返还。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级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