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政策
税收政策相关资讯与政策解读
国发[1995]26号 国务院关于开展1995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1995-09-21摘要:检查的时限。今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从10月上旬开始,春节前结束。主要检查1995年发生的各种违反财税价格法纪问题,以及1994年发生的未检查或虽已检查但尚未纠正的违法违纪问题。对某些重大问题,如有必要,也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国务院关于开展1995年税收财务物价...
财税字[1995]9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境外所得计征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发布日期:1995-09-22摘要:纳税人在境外已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应按国别(地区)进行抵扣。在境外已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包括纳税人在境外实际缴纳的税款及本规定第三条规定中视同已缴纳的税款。纳税人应提供所在国(地区)税务机关核发的纳税凭证或纳税证明以及减免税有关证明,如实申报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不得...
工商企字[1995]第248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企业名称相同的裁决是否应承担行政赔偿责任问题的答复[全文废止]
发布日期:1995-09-27摘要:由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故意或重大失误,核准登记注册了相同企业名称,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已登记注册的相同企业名称时,如被撤销企业名称的一方财产受到损害并要求行政赔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企业名称相同的裁决是否应...
国税明电[1995]5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更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的执行日期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1995-10-01摘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已经以(国税发[1995]162号)文件下发,现对通知中的执行日期问题明确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更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的执行日期问题的通知 国税明电[199...
法发[1995]21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贯彻仲裁法依法执行仲裁裁决的通知[全文废止]
发布日期:1995-10-04摘要:各级人民法院于今年9月1日起,都应当严格执行仲裁法,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经济合同法和我国加入的1958年《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规定,认真处理好每一起向人民法院请求作出裁定,申请撤销或者执行的仲裁裁决案件,切实做到严肃执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贯彻仲裁...
财税字[1995]7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航空地勤人员的伙食费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发布日期:1995-10-05摘要:经报国务院同意,民航空地勤人员的伙食费应当按照税法规定,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支付单位负责代扣代缴。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航空地勤人员的伙食费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财税字[1995]77号 1995-10-...
财商字[1995]482号 财政部关于动用国家专项储备粮食救灾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发布日期:1995-10-06摘要:粮食企业调出救灾用的专储粮一律以购进时国家规定的原始结算价结转成本,凡已按财政部等部、局〔94〕财商字第570号文进行了升值处理的,要在帐面上调整过来,并冲销原“应交升值款”。应上交差价款部分作“其他应交款”处理。 财政部关于动用国家专项储备粮食救灾有关财务处...
财税字[1995]80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对《关于企业亏损弥补问题的请示》的答复函[全文失效]
发布日期:1995-10-09摘要:1994年税制改革后,凡纳入企业所得税征收范围的企业均应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4]009号《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第十条(一)的规定:“对企业1993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亏损,允许按新税法规定的年限进行弥补。其以前年度发生的亏损,仍按原规定...
国税明电[1995]4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更改大面额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1995-10-10摘要:这次改版工作要求高、责任大、任务重,各级税务部门的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组织落实工作,必须组织专人进行改版,严格出入库制度。对经改版后,不符合要求的专用发票,一律不得发售。原定于9月15日上报更改万元版专用发票的情况,现统一改为10月底以前上报。 国家税...
国税函发[1995]54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城市住宅小区建设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发布日期:1995-10-10摘要:在具体办理“安置”或“偿还”时,当地政府规定,根据被拆房屋的所有权性质不同,分别实行产权调换。按质作价互找差价;或作价补偿;或产权调换,作价补偿相结合等方法,拆迁人与被拆迁人通过明确拆迁安置事宜。并要求对外商投资企业从事这类城市住宅小区建设涉及的营业税问题予以明确...
财综字[1995]5号 财政部关于发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全文废止]
发布日期:1995-10-14摘要: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过程中,一些地方法规规定机关、切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一定比例的,要交纳残疾人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为了规范和加强“保障金”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财政部关于发布《残疾人就业...
国税函发[1995]56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过路过桥收费使用票据问题的批复[全文失效]
发布日期:1995-10-16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必须严格执行税法统一法规不得擅自对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减免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5]6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法规,过路费、过桥费所使用的各种凭证属于发票管理范围,具体的管理办法,由...
国税发[1995]19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管理问题的通知[全文失效]
发布日期:1995-10-19摘要:对企业自1996年1月1日至2月底止,取得的1995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大面额版专用发票,在申报抵扣时,税务征收机关应严格审查,不论是工业企业还是商业企业,一律以企业付款及货到入库为条件,凡不具备条件的或虽具备了条件但超过法规期限的(2月底),不予抵扣其进项税...
国税函发[1995]56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偷税额认定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发布日期:1995-10-21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章第四十条的法规,我们意见,纳税人非法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已经记入“应交税金”作进项税额,构成了“在帐簿上多列支出……”的行为,应认定为偷税,因此,xx区水暖器材厂的偷税额应以其非法取得的虚开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
主席令第57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全文失效]
发布日期:1995-10-30摘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