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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政策解读 · 代理记账实务 · 税务风险防范,系统化的财税干货,帮企业合规降负、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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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2020]5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设第三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双创示范基地的协调指导和日常管理,充分发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作用,加大对双创示范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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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总办函[2020]242号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1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20日。2月11日至17日放假7天,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3日。3月、7月、9月、11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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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体改规[2020]1880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全文废止]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会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开展全面修订,形成《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自即日起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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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办市函[2020]645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湖北省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意见的函
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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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
自2021年1月1日起,水土保持补偿费、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排污权出让收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征收范围、征收对象、征收标准等政策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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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办市函[2020]654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的通知[全文废止]
为贯彻落实建市〔2020〕94号,进一步放宽建筑市场准入限制,优化审批服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按照分批分步推进的原则,我部决定在部分地区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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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库[2020]46号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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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市[2020]105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
对于符合条件的建筑企业,继续落实在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方面的相关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好职业培训、考核评价补贴等政策,结合实际情况,明确一定比例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专项用于施工现场工人技能培训、考核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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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4号 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
本规定所称网络招聘服务,是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以网络招聘服务平台、平台内经营、自建网站或者其他网络服务方式,为劳动者求职和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提供的求职、招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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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务部令第37号 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
投资关系国家安全的重要农产品、重要能源和资源、重大装备制造、重要基础设施、重要运输服务、重要文化产品与服务、重要信息技术和互联网产品与服务、重要金融服务、关键技术以及其他重要领域,并取得所投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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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条款修订]
根据《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规定,电子专票由各省税务局监制,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纸质专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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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金[2020]130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2020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银行类]的通知
本套报表是银行类金融企业向财政部门报送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的统一格式,各企业要按照编制说明认真做好填报工作,对报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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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金[2020]132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2020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保险类]的通知
在境内外设立的子公司,按本套报表的统一格式填报;在境内外设立的一级分公司,除不需填报“现金流量表”、“(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表”、“绩效评价报表”,以及“资产质量情况表”的部分指标外,其他报表均按照统一格式填报;总公司负责统一填报合并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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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金[2020]134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2020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类]的通知
各资产公司向财政部门报送绩效评价的基础数据资料以及对基础数据进行调整的说明材料。金融企业应当提供真实、全面的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资料,金融企业主要负责人、总会计师或主管财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应当对提供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相关评价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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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委会[2020]33号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
为支持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相关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进行调整,现将《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印送你署,具体内容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