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资讯中心
税务政策解读 · 代理记账实务 · 税务风险防范,系统化的财税干货,帮企业合规降负、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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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令[2021]第2号 金融控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备案管理暂行规定
担任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机构部门负责人同等及以上职务不少于2年,其中担任总经理或者实际履行其职务职责的人员,该任职经历应当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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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农[2021]22号 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脱贫县延续执行《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有关事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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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2021]94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各级人民法院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培训,做好宣传工作,帮助广大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准确理解《会议纪要》的精神实质,在案件审理中正确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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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办消费函[2021]126号 商务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推进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 便利二手车异地交易的通知
对在转入地进行二手车交易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销企业、二手车拍卖企业应当核实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记载的住所地与车辆转入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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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人,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发票时,不再预征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和其他从事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个人,应依法自行申报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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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协[2021]14号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届常务理事会第七次(通讯)会议审议通过了《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规划(2021-2025年)》,现予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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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2021]12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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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办会[2021]8号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就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征求意见的函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助力企业租金减免政策落地和减轻企业负担,我们起草了《关于调整适用范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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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落实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高立法公众参与度,我们起草了《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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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关税[2021]27号 财政部等七部门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
进口单位可向主管海关提出申请,选择放弃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单位主动放弃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次申请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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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为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有关要求,国务院国资委对截至2019年底现行有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国务院国资委第55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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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关税[2021]9号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中央储备粮油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免税进口粮油包括稻谷、小麦、玉米、豆类和食用油等5类产品,其税则号列见附件。根据履行政府承诺需要、粮油储备变化以及进出口税则调整情况,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视情适时调整免税进口粮油的商品范围和相应税则号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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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关税[2021]28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十四五”期间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和军警用工作犬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具备研究和培育繁殖条件的动植物科研院所、动物园、植物园、专业动植物保护单位、养殖场、种植园进口的用于科研、育种、繁殖的野生动植物种源,以及军队、公安、安全部门(含缉私警察)进口的军警用工作犬、工作犬精液及胚胎,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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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发[2021]27号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2022年底前,每个县至少有1家定点医疗机构能够提供包括门诊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基本实现上述5个主要门诊慢特病的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统筹地区全覆盖,推进其他门诊慢特病的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或线上零星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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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2021]6号 财政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20年度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的有关要求,现就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