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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政策解读 · 代理记账实务 · 税务风险防范,系统化的财税干货,帮企业合规降负、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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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2004]11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全文废止]
对于尚未进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出口企业,可由省级国家税务局退税部门制定出口企业纳税信用等级暂行办法,并据此进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或由退税部门按照国税发[2004]64号文件第二条第三款所列的其他情形,确定出口企业申报时是否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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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办函[2004]494号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税务系统报刊调查摸底情况的通报
仍有无“内部资料出版物准印证”的税收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违规出版。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国税局、顺德区国税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国税局,系属县级单位,所办的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没有按照规定进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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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2004]92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日本东芝株式会社等外国企业取得技术转让开发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西日本贸易株式会社与中国电子进出口彩虹公司签订"合作研发合同书"(合同编号:03JPSNY4103KWPKA/238501JP),从事技术开发所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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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2004]9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耕地占用税契税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务院公布的第三批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耕地占用税法定减免的审批属于其中的取消项目之一。为了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的精神,规范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减免管理,总局制定了《耕地占用税契税减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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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2004]93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承德颈复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告费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
鉴于承德颈复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正处于拓展市场和提升企业形象的特殊时期,为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支持企业可持续增长发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0]84号)和(国税发[2001]89号)有关规定,同意承德颈复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2004年度发生的广告费支出在税前据实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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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2004]94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暂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有关审批事项的通知[条款废止]
对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或批准进行的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业改组改制而发生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行为,暂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不属于上述情况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行为,仍应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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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2004]93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管理工作的通知[条款修订]
取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一款对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因经常发生房地产转让而难以在每次转让后申报的,定期进行纳税申报须经税务机关审核同意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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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2004]94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审批项目管理层级后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纳税人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情况材料,报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核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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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2004]94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出租车等客运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适用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批复
因此,从事出租车、城市公共客运运输业务的南宁康福交通有限公司和南宁白马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不属于上述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的适用范围。请你局按税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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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2004]94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防伪税控系统网络版软件监控台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过推广使用防伪税控系统网络版软件监控台,实现上级税务机关对下级税务机关发行、发售、报税、认证等系统运行情况的有效监控。可分为实时监控和事后监控两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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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04]134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成交价格。成交价格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承受者应支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及其他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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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规划[2004]720号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企业收购活动监管有关 事项的通知
按照“突出主业”的原则,中央企业收购活动应符合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收购对象的生产经营业务应与本企业的主要生产经营业务相同或有较高的关联度。在收购前要充分论证、慎重决策、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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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2004]95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4年上半年企业所得税收入情况的通报
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纳税评估水平。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全面推进电子申报,整合现有资源,逐步实现企业所得税数据省级集中,实现相关数据的信息共享,从而提高各类数据的统计、分析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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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运行[2004]1617号 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公安部 铁道部 交通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民航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附后)已经国务院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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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2004]3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四)》的通知
为了贯彻落实《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帮助企业正确理解和运用现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四)》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