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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05]20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诺基牌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全文废止]
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切诺基牌系列小汽车,经国家指定的检验中心样品检验和生产一致性审查,达到《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Ⅱ)》规定的排放标准,检验程序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00]26号)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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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2005]13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全文废止]
一旦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低于最低计税价格,主管税务机关可将本通知作为征税依据告之纳税人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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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2005]14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产核资工作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复函[全文废止]
企业清产核资中应以独立纳税人为单位,全部盘盈资产与全部资产损失直接相冲抵,净盘盈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你委批准后可增加国家资本金,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同时允许相关资产按重新核定的入帐价值确定计税基础,据以计提折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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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2005]15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所属企业2004年度技术开发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近接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关于向所属企业提取技术开发费的请示》(国电集财[2004]392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9]4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中国国电集团公司2004年度向所属企业提取技术开发费41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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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企[2005]22号 财政部 科学技术部有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项目费是指用于支持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经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审批立项的项目经费。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项目的不同特点,分别以无偿资助、贷款贴息、资本金投入等方式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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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2005]16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储值”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消费储值”业务是指纳税人通过发展代理商或任命地区服务中心经理等方式,由代理商或地区服务中心经理等机构或个人以发展加盟商家、持卡消费者的形式,为加盟商家组织稳定客源,把持卡消费者介绍到加盟商家进行消费活动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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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05]28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5年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纳税人可放弃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抵扣权,选择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权放弃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声明,并自提出声明的所属月份起将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计入固定资产原值,不得再计入进项税额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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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2005]17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所属企业2004年度技术开发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近接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关于呈报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提取技术开发费的请示》(航财[2004]743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9]4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2004年度向所属企业提取技术开发费4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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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2005]18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版发行企事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免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你局《关于出版发行企事业单位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请示》(内地税字[2004]21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需要照顾和鼓励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实行定期减税或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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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8号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由省级政府负责偿还或提供还款担保的项目,按照省级政府直接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其项目审批权限,按国务院及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除应当报国务院及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审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均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审批权限不得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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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2005]2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附件废止]
今后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总局的规定(文号见附件二)要求纳税人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均由《办法》规定的统一报送方式替代,不再分税种单独报送。即同一种报表纳税人按规定原则上只报送一次,由税务机关统一采集、录入信息系统,按照“一户式”存储的要求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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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05]19号 财政部关于水利工程水费征免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为农业生产提供灌溉和排涝劳务取得的应税收入免征营业税。为农业生产提供灌溉和排涝劳务是指单位和个人直接对农田提供灌溉或排涝的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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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2005]19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虚报亏损适用税法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虚报亏损的界定。企业虚报亏损是指企业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申报的亏损数额大于按税收规定计算出的亏损数额。企业故意虚报亏损,在行为当年或相关年度造成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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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办高技[2005]410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05年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事项的通知
对于此项工作职能属于省级发展改革委的由省级发展改革委审核后行文上报我委;此项工作职能属于省级经委(经贸委)的由省级经委(经贸委)会同省级发展改革委联合行文上报我委;国务院有关部门、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可直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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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05]31号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救助打捞单位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全文废止]
对救助局、打捞局为生产专业救助、打捞船舶,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要求的关键件和设备,按1%的关税税率计征关税(关税税率低于1%的,按实际税率计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照章征收。具体商品清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