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政策
税收政策相关资讯与政策解读
-
📄
商资函[2021]523号 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级经开区创新提升更好发挥开放平台作用的通知
各相关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部门作用,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加强指导协调,完善配套措施,确保国家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发挥实效,督促国家级经开区加快转型升级,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
📄
财会便[2021]52号 财政部关于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金融工具准则实施后审议意见征询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通过意见征询稿,理事会希望了解实务中金融资产重分类发生的频率以及通常发生于何种情形。此外,理事会也希望了解企业发生了重大事件,但该事件未满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中关于业务模式变更条件的有关情况。
-
📄
财预[2021]129号 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预算的通知
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该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在收到本通知30日内,研究提出直达市县基层资金的具体分配方案和初步分配结果并报送我部备案,待我部审核同意后下达市县。
-
📄
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
将第三十九条改为第四十条,第二款修改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依照本法规定接受审计监督。
-
📄
主席令13届第100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
📄
财办库[2021]182号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合并范围的通知
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举办单位的,按排序第一的举办单位确认,纳入该举办单位的财务报告编制范围;如举办单位之间有协议、章程或管理办法约定的,按约定执行,不得重复编报。
-
📄
发改社会[2021]1505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深化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三年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为员工制家政企业从业人员提供住房保障。将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政企业从业人员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范围。支持有条件的员工制家政企业提供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
-
📄
工信部联重装[2021]157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利用免税进口商品清单(2021年版)的通知
根据财关税〔2021〕17号和财关税〔2021〕18号有关要求,结合国内外形势变化,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制定了《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利用免税进口商品清单(2021年版)》。
-
📄
税管函[2021]120号 海关总署关于有关国际组织变更名称的通知
根据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通知,现将署税〔1999〕565号文件附件一“国际组织(部分)”中的“联合国禁毒署”(United Nations International Drug Control Programme简称UNDCP)更改为“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The United Nation
-
📄
财资环[2021]100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地方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应当科学组织项目,合理筹措资金,避免形成隐性债务,要对治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监督,如发现资金使用、项目调整等方面重大问题,应当按照程序及时报告。
-
📄
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娱乐明星网上信息规范相关工作的通知
建立监测处置机制。网站平台要建立娱乐明星网上信息舆情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处置爆料明星情感纠纷、爆料明星涉嫌违法犯罪行为、涉及粉丝群体性冲突等热点舆情苗头,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
📄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政部令2021年第6号 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设立,被金融稳定理事会认定为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商业银行,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附属公司若被认定为处置实体,对该附属公司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
📄
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有关事项通知
2022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已经开始,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29日8:00至11月7日18:00,此次公开遴选国家税务总局共设置48个职位,计划遴选公务员66人。
-
📄
税总党工发[2021]74号 中共中央宣传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1年“最美税务人”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将“最美税务人”推荐表(见附件)及详细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视频材料(高清,分辨率1920*1080以上,3分钟左右)于11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包括电子材料)报送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