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对外贸合同暂缓征收印花税的批复
文号:国函〔1989〕53号
发布日期:1989-08-04
发文单位:国务院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文件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tax.gov.cn/zcfgk/c102440/c5193078/content.html
【采集时间】2026-08-22 16:35
声明:本文转载自上述来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上一篇
下一篇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