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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按季申报指引及相关案例解析[第三季度]

尊敬的纳税人:

由于2013年7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纳税期限由一个月调整为一个季度,且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政策自2013年8月1日起执行,从2013年第三季度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已发生了一系列改动。为便于纳税人能够尽快掌握申报表的填写规则,特编写本指引。

本指引将根据小规模纳税人的注册登记类型分为两大部分: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以下简称小规模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个体户),详细申报指引及案例解析请参考附件。具体分类如下:

一、小规模企业

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的:

1.月销售额未超过2万的情形,请看案例1。

2.月销售额超过2万的情形,请看案例2。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

3.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小规模企业,请看案例3。

二、个体户

1.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的个体户,请看案例4。

2.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户,请看案例5。

申报资料要求

一、查账征收的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需填报的申报表有:

①《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

③《增值税季度纳税申报明细表(适用于查账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

④《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清单(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应先办理差额征税扣除项目备案,再填报;

⑤《增值税税收优惠附列资料(小规模纳税人)》,办理过税收优惠备案且本期发生免税项目销售收入的纳税人填报;

⑥《深圳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模拟营业税额测算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二、查帐征收的非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需填报的申报表有:

①《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②《增值税季度纳税申报明细表(适用于查账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

③《增值税税收优惠附列资料(小规模纳税人)》,办理过税收优惠备案且本期发生免税项目销售收入的纳税人填报。

三、定期定额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时应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双定户纳税人)》。

相关附件:

案例一.doc

案例二.doc

案例三.doc

案例四.doc

案例五.doc

案例一

月销售额未超过2万的情形

案例1:

小规模企业,2013年7月份销售货物,自行开具了通用机打发票,不含税销售额为12000元(票面金额合计12360元)。8月份销售货物,到税务机关代开了普通发票,不含税开票额为10000元(票面金额合计10300元);提供应税服务,自行开具了通用机打发票,不含税销售额为5000元(票面金额合计5150元)。9月份提供应税服务,自行开具了通用机打发票,不含税销售额为20000元(票面金额合计20600元)。

说明:1、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从2013年8月1日开始执行,7月份12000元按规定属于应征增值税的销售额。8月、9月按月销售额未超过2万(含2万)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8月代开发票的金额10000元按规定需缴纳税款,填写在“应税货物及劳务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栏,自行开具发票的5000元可享受免税,应填写在“免税销售额“栏。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第5栏“全部含税收入”不包括免税收入;第8栏“不含税销售额”数据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本期数“应税服务”栏数据一致,与《增值税季度纳税申报明细表(适用于查账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第7栏各月“应税服务”栏之和 数据一致。

报表填写如下:

案例二

月销售额超过2万的情形

案例2:

小规模企业,2013年7月份销售货物,自行开具了通用机打发票,不含税销售额为12000元(票面金额合计12360元)。8月份销售货物,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开票额为11000元(票面价税合计11330元);提供应税服务,自行开具了通用机打发票,不含税销售额为10000元(票面金额合计10300元)。9月份销售货物,自行开具了通用机打发票,不含税销售额为15000元(票面金额合计15450元),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行开具了通用机打发票不含税收入10000元(票面金额合计10000元),已经办理了“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税收优惠备案。

说明:1、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是从2013年8月1日开始执行,所以7月份12000元按规定属于应征增值税的销售额。8月、9月按月销售额是否超过2万(含2万)判断能否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因8、9月的销售收入均超过2万,按规定需缴纳税款,填写在“应税货物及劳务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栏。9月份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不含税收入10000元,因办理了免税项目备案,应填写在“免税销售额“栏。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第5栏“全部含税收入”不包括免税收入;第8栏“不含税销售额”数据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本期数“应税服务”栏数据一致,与《增值税季度纳税申报明细表(适用于查账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第7栏各月“应税服务”栏之和 数据一致。

报表填写如下:

注意:表格中的减免期起止时间请按税收优惠备案通知书填写。

案例三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小规模企业

案例3: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小规模企业,2013年7月发生了货物及劳务不含税销售额10000元(票面金额合计10300元);8月发生了货物及劳务不含税销售额21600元(票面金额合计22248元);9月在税务机关代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为3000元(票面价税合计3090元),本月预缴税额为240元,其中代开发票预缴税额为90元,超限量购买发票预缴税额为150元。税局核定的不含税销售额为11600元。

说明:1、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从2013年8月1日开始执行,7月份10000元按规定属于应征增值税的销售额。8月、9月按月销售额是否超过2万(含2万)判断能否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9月份代开发票的收入,要按规定缴纳税款。

2、本例中,申报表中“销售额”按开票销售额与核定销售额孰高值填写。所以,7、9月份“销售额”栏应填写11600元。

3、表格中第三月第6栏“减免税额”=第三月第4栏“本期应纳税额”-代开发票预缴税额

报表填写如下:

案例四

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的个体户

案例4:

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户,2013年7月份销售货物,自行开具了通用机打发票,不含税销售额12000元(票面金额合计12360元);8月份在税务机关代开应税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开票额为20000元(票面价税合计20600元)。9月份在税务机关代开了应税货物通用机打发票不含税销售额10000元(票面金额合计10300元),转让著作权取得了不含税收入5000元(票面金额合计5000元),已自行开具了通用机打发票,已经办理了“个人转让著作权”税收优惠备案。

说明:1、个体户月销售额未达起征点2万,免征增值税。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在一个月内累计开票金额未达到2万元的,暂免预缴本次代开普通发票的增值税税款。所以9月份虽然代开了普通发票,但是因为未达到起征点2万,不需要缴纳税款。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第5栏“全部含税收入”不包括免税收入;第8栏“不含税销售额”数据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本期数“应税服务”栏数据一致,与《增值税季度纳税申报明细表(适用于查账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第7栏各月“应税服务”栏之和 数据一致。

申报表填写如下:

注意:本表中的减免期起止时间请按税收优惠备案通知书填写。

案例五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户

案例5: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户,2013年7月发生了货物及劳务不含税销售额10000元(票面金额合计10300元),8月发生了货物及劳务不含税销售额20000元(票面金额合计20600元);9月在税务机关代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为21000元(票面价税合计21630元),本月代开发票预缴税额为1260元。税局核定的不含税销售额为12500元。

说明:1、个体户7月销售额未达起征点2万,免征增值税。

2、本例中,申报表中“销售额”按开票销售额与核定销售额孰高值填写。所以,7月份“销售额”栏应填写12500元。

申报表填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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