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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改增”发票缴销的资料提醒

尊敬的纳税人:

因2016年5月1日起全面实行“营改增”,自即日起可到国税局领用发票,您需要尽快到地税大厅办理地税发票缴销及税控器注销业务,具体要求见附件。

附件:市南分局关于“营改增”发票缴销的资料提醒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市南分局

2016年4月29日

附件:

市南分局关于“营改增”发票缴销的资料提醒

尊敬的纳税人:

因2016年5月1日起全面实行“营改增”,自即日起可到国税局领用发票,您需要尽快到地税大厅办理地税发票缴销及税控器注销业务。

一、注销税控器具

(一)注销税控装置准备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2、U盘、用户卡;

3、《税控收款机(器)注销登记表》一式两份;

4、公章及发票领购簿;

5、自上次领购税控发票月份起的发票月报表一式两份(仅填写开具了发票的月份);

6、未用完的空白发票填写空白发票缴销表一式三份;

7、即时申报(未进行即时申报的纳税人携带税控器或税控收款机)

注意: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复印,经办人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办理注销当日办理即时报数;未用完的发票(平推小三联)需按号码装订,以上所有表格加盖公章。

(二)办理流程

1、已做即时申报的纳税人携带资料到窗口办理;未进行即时申报的纳税人携带资料和税控器到发票厅进行即时报数,查询是否存在未缴销发票信息。

2、如存在未缴销发票,通过税控机查询未缴销发票的开票日期、汇总金额,填写《发票使用情况审验表》加盖公章。

3、资料齐全的办理发票缴销、税控注销、缴销发票领购簿,办结。

二、其他发票缴销

(一)准备资料

1、网络发票准备资料

(1)、发票领购簿;

(2)、《网络开票系统已缴销发票信息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3)、需审验的发票;

(4)、未用完的空白发票填写空白发票缴销表一式三份。

注意:《缴销发票信息表》打印方法:发票缴销-选择开票起止日期→保存→打印;废票、退票、冲红票需带发票的完整联次。

2、销售不动产、建筑业、定额发票准备资料

(1)、发票领购簿;

(2)、《发票使用情况审验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3)、需审验的发票及存根;

(4)、未用完的空白发票填写空白发票缴销表一式三份。

注意:《发票使用情况审验表》不得涂改;废票、退票、冲红票需带发票的完整联次。

3、服务业(医院门诊、住院)准备资料

(1)、发票领购簿;

(2)、《发票使用情况审验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3)、需审验的发票及存根。

(4)、未用完的空白发票填写空白发票缴销表一式三份。

注意:《发票使用情况审验表》不得涂改;废票、退票、冲红票需带发票的完整联次。

4、手写版发票(通用百元版等)准备资料

(1)、发票领购簿;

(2)、《发票使用情况审验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3)、需审验的发票及存根。

(4)、未用完的空白发票填写空白发票缴销表一式三份。

(二)办理流程

纳税人携带资料到窗口审验旧发票、交回空白发票,缴销发票领购簿,办结。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市南分局

201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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