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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简化进境备案申报环节货物通关单手续的公告

为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进出境货物通关便利化,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3]38号)有关要求,上海海关、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决定在试验区内简化进境备案申报环节货物通关单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从上海各口岸入境直接进入试验区的进境备案保税货物在进境备案申报环节,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不再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或在进境货物备案清单上签章,上海海关不再验核入境货物通关单或相应签章。

二、对从上海以外各口岸入境进入试验区的进境备案保税货物,其通关单手续保留原先做法。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上海海关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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