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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深圳市民办幼儿园财务审计工作指引》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

为进一步落实《深圳市民办幼儿园财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规范民办幼儿园财务管理,明确民办幼儿园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深圳市民办幼儿园财务审计工作指引》,现予印发。从2014年起,全市民办幼儿园需按照本指引格式要求出具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从2014年起”是指应出具财务审计报告的年度为2014年及以后年度。]

深圳市教育局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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