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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的公告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有关计委,各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现批准《房地产估价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291-2015,自2015年12月1日起实施。原《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1999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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