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四批)的公告
现将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四批)予以公布。该名单所列纳税人销售的熊猫普制金币,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9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6号)相关规定的,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本公告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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