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八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2017]1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8]17号)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进行了审查。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八批)、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予以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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