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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区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函告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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