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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上海弘广慈善基金会等145家单位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市税务三分局、自贸区税务分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4]13号)、《关于修改《上海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沪国税所[2011]47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上海弘广慈善基金会等145家单位获得上海市2014年第五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财政局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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