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国驻中国使馆和使馆人员进出境物品监管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文本的公告

2018年5月29日,海关总署公布了《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海关总署令第240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国驻中国使馆和使馆人员进出境物品监管办法》有关规定作出修改。现将该办法所涉及的法律文书(见附件)予以发布,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