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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新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管理办法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管理工作,现将更新的《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管理办法(试行)》(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2010]6号)的附件5《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事项》予以发布,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二○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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