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工作细则(2012年修订)》的通知
各上市公司及相关当事人:
为保护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申请重新上市的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证券上市审核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工作细则(2006年修订)》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本所于2006年5月31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工作细则(2006年修订)》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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