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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的通知

海关总署:

自2017年12月1日起,以暂定税率方式降低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具体税目及税率调整情况见附件。

特此通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调低了部分食品、药品、日用品、箱包、服装、鞋靴、家电、文具的进口关税,有利于该类物品的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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