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建筑业与房地产企业管理人员工商管理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
省建委:
你委《福建省建设委员会关于申请批准建筑业与房地产企业管理人员工商管理培训收费标准的函》( 闽建计[1999]3号)收悉。根据省财政厅、省物委《关于同意立项收取建筑业与房地产企业管理人员工商管理培训费的函》( 闽财综[1999]178号)和省物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培训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闽价[1999]费字126号、闽财综[1997]006号)规定,现对我省建筑业与房地产企业管理人员工商管理培训收费标准核定如下:
一、建筑业与房地产企业管理人员工商管理培训费为每人665元(含专题讲座总学时为350个课时,授课地点为省建筑专科学校),课时未达到的相应扣减收费标准。
二、执收单位要及时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并在收费点醒目位置实行明码标价,主动接受物价、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本通知的收费标准自1999年12月1日起执行至2000年12月31日止。
福建省物价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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