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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产业发展规划(2015-2019年)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产业发展规划(2015-2019年)》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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