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的意见
各地、市、县委,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省农业产业化步伐,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的重要意义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以来,我省农村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近年来,各地涌现出一大批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相联结的经营组织,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的发育。农业产业化是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资源开发为基础,对农业主导产业实行多层次、多环节、多形式、多元化的优化组合,把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紧密地连接起来,逐步形成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这种新型产业体系有利于打破城乡隔离、部门分割、产销脱节的格局,实现城乡之间的资金、技术、人才、劳力、土地、农业生产资料等要素的合理配置,从而促进地区优势的发挥和农村产业结构的优化,扩大农村就业容量,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有利于解决千家万户的分散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的矛盾,提高农业的市场化程度,减轻市场风险,增强农业自我发展的能力,使农业成为有较高效益的产业;有利于促进规模经营,采用农业优良品种、先进技术、科学管理方法,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总之,实行农业产业化是推进农业"两个根本性转变"的有效途径,是逐步实现农村改革和发展"第二次飞跃"的重要形式,是农村产业组织、经营方式、发展机制的改革和创新,是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
我省农业产业化从总体上看还处于起步阶段,产业化经营规模不大,经营水平和市场化程度不高,发展不平衡,与发达国家和国内先进省、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因此,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推进农业产业化的重要性,把它作为实现我省农村经济体制和农业增长方式转变,提高农业整体素质和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的战略措施来抓,从多方面给予支持,扎扎实实地抓出成效来。
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教为手段,以龙头企业为依托,以合同契约为纽带,以组织制度创新为重点,立足当地资源,发挥区域优势,因地制宜选择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和主导产业,多渠道增加投入,加快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大力培植各类龙头企业,建立健全各产业生产经营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农业"两个根本性转变",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
(二)发展目标
1.基础产业,我省是缺粮省份,粮食作为特殊商品,始终是我省农业的基础产业。发展农业产业化要优先发展粮食生产,确保每年增产12万吨以上。粮食生产要继续采取抓两头带中间的办法,30个商品粮基地县和23个实施国家"粮食自给工程"县要用好国家和省的优惠政策,确保粮食每年增产3%以上;农业综合开发县,每年增产2%以上;其他县也要采取措施,实现年增产1%以上。要逐步发展粮食产业化,通过加工转化,实现粮食增值。
要把实施种子工程作为稳固粮食基础地位的重大措施来抓。力争经过,年的建设,使本世纪末全省良种覆盖率达96%以上;粮食作物品种全面更换更新一次,比现有品种增产10%以上;良种粮食增产贡献率占40%以上。
2.支柱产业。1995年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设"林业强省"、"海洋经济大省"的思路,并把林产业和水产业列为我省的支柱产业。农业产业化要突出抓好林产业和水产业两大支柱产业,认真组织实施林产业和水产业的"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林产业要围绕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建立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两大体系,大力实施沿海防护林体系工程、生物多样性工程、速生丰产用材林工程、竹业和名特优经济林工程、林产工业工程等五大工程,进一步提高造林绿化和林业产业化水平,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生态环境优美、资源永续利用、科教兴林先进、绿色产业发达、林业实力雄厚的林业强省。到2000年,力争全省森林覆盖率达60%,保持全国首位,有林地面积1.06亿亩,林木畜积量4.05亿立方米,年木材总产量900万立方米,商品木材产量700万立方米,木材综合利用率65%,林产业总产值560亿元;到201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61%,继续保持全国首位,林木蓄积量4.3亿立方米,年木材总产量1100万立方米,林产业总产值1200亿元。
水产业要全面贯彻"加快养殖发展,养护和合理利用近海,积极扩大远洋渔业,狠抓流通加工,强化法制管理"的发展方针。重点发展水产养殖、海洋捕捞、水产加工,加强科研攻关和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到本世纪末全省水产品总产量达365万吨,水产品人均产量105公斤,水产业总产值达395亿元(1990年不变价,下同),水产业增加值占全省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由"八五"未的6.5%提高到7.34%,水产品出口创汇达10亿美元,渔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000元,科技对渔业贡献率达50%;到2010年,全省水产品总产量达到585万吨,人均产量150公斤,水产品总产值为858亿元,水产业增加值占全省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保持在7.36%的水平,水产品出口创汇达15亿美元,渔区农民人均纯收人达1.2万元,科技对渔业的贡献率达60%。
3.主导产业。在大力发展粮食基础产业和林产业、水产业支柱产业的同时,根据我省资源优势和农业各产业发展现状,经过调查、论证,将水果、食用菌、茶叶、烟叶、花卉、蔬菜、甘蔗、畜禽、稀珍养殖等产业确定为省的主导产业。通过培育,使之扩大规模,加快发展,增强辐射和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在带动全省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各地都要从实际出发,确定和发展具有自己特色的区域性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做到兴一业富一方,抓一品富一片,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主导产业的发展速度要高于农业平均发展速度,"九五"期末,农副产品加工率达到40%以上,科技进步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0%以上,商品率达80%以上。,2010年上述指标分别达到50%、60%、85%以上。
4.龙头企业。"九五"期间重点扶持发展一批龙头企业,使之成为集生产、加工、销售、服务为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2000年,龙头企业的农户带动率达40%;2010年达到70%。
(三)主导产业发展方向与重点布局
水果主要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名优品种,南亚热带地区着重发展龙眼、荔枝、柑桔、香蕉、枇杷、菠萝六大名果,中亚热带地区着重发展油柰、名柚、芙蓉李、猕猴桃、柿子。食用菌主要发展蘑菇、香菇、银耳、黑木耳,沿海地区以蘑菇为主,内陆山区以香菇、黑木耳为主,银耳则以具有技术优势的闽东地区为重点。茶叶主要发展乌龙茶和绿茶两大类,闽南地区重点发展铁观音、黄旦、佛手等名优品种,福州及周边地区重点发展茉莉花茶,闽东地区重点发展天山、白毛猴系列名优绿茶,闽北地区重点发展武夷肉桂、九峰、水仙等名优岩茶系列产品。烟叶主要发展烤烟、卷烟,重点放在龙岩、三明两地市。花卉主要发展兰花、水仙花、茶花、室内观叶植物、时令鲜切花以及各类高中档盆景等,以沿海地区为重点,逐步向内陆山区拓展。蔬菜主要发展毛竹笋、绿竹笋、麻竹笋以及各类适合冷冻加工的叶菜类、豆类、瓜类优良品种,沿海地区以蔬菜类为主,内陆山区以笋类为主。甘蔗主要发展优良糖蔗,以东部沿海,特别是闽东南沿海地区为重点。畜禽主要发展生猪、鸡、鸭、牛、羊、兔等,以全省大中城市。郊区、县城和农村较大集镇为重点,建立生产基地。稀珍养殖主要发展鳗鱼。鲍鱼、稀珍鱼类、山鸡、蛇类等,重点巩固提高现有生产基地,要大力倡导发展绿色食品。各地要立足本地资源,发挥优势,科学规则,相对集中,合理布局,发展各具特色的名特优产品,把潜在的资源优势变成现实的产业优势,带动区域经济全面发展。
三、推进农业产业化的主要措施
(一)办好龙头企业
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化的关键环节,必须着力抓好。龙头企业可以是农副产品加工企业,也可以是购销公司、专业批发市场和中介服务组织:在经济成份上,要打破所有制界限,坚持国家、集体、个人、私营、合资、外资一齐上,只要具有市场开拓能力,能够进行农产品深度加工、为农民提供系列化服务、带动千家万户的,都可以当"龙头",谁是龙头扶持谁。要通过完善企业经营机制、强化经营管理、加强技术改造等措施,把龙头企业建设成为管理科学、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的现代企业,使之真正成为"加工的龙头、市场的中介、服务的中心"。要鼓励和支持农民采取股份合作的方式兴办农副产品加工企业;支持供销社、乡镇企业向农业开发和农产品加工领域延伸:鼓励国有工商企业和外商投资兴办农业龙头企业。要鼓励龙头企业采取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等形式,外引内联,逐步建立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外向型的企业集团。
(二)抓好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建立农业生产基地是农业产业化的基础环节,必须与龙头企业建设紧密结合。各类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要本着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相对集中、规模经营、提高品质、优化结构的原则,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提倡实行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大力发展专业户、专业村、专业乡,建设具有各地特色的区域性主导产业,逐步形成与各地资源特点相适应的区域化经济格局,提高农业专业化、商品化、社会化生产水产。
(三)加快市场流通体系建设
发达的市场流通体系和完善的市场交易规则,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前提。要加'决市场建设步伐,逐步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第一,要在大宗、重要农产品的产地或集散地,重点建设一批大中型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同时加快建设和完善各地农贸市场,形成批发与零售相衔接的市场网络体系。第二,要积极培育和规范农村资金、土地、劳力、技术、信息等要素市场,为产业化发展创造相配套的要素市场条件。第三,要发展和规范市场中介组织,严格资格认定,充分发挥其在商品流通中的服务、沟通、公证和监督作用。第四,要根据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制定并完善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的法律法规,加强执法监督,严格市场管理,规范交易行为,取缔违法经营,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建立和完善农业产业化生产经营体制与运行机制
农业产业化涉及多部门、多行业,连结为数众多的市场主体,必须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建立并完善组织体制和利益分配及风险机制,以确保其正常、有序、高效运行。实践证明,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是农业产业化有效的组织形式。各地可通过"两制",建立起以龙头企业为核心的紧密型、半紧密型、松散型的多层次的产业化组织形式。无论哪种类型,经济组织内部都要通过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经济合同或契约,使生产者、加工者、经营者、服务者成为"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经济利益共同体。龙头企业要通过实行保价、预付定金、提供贴息贷款、发放生产扶持金、赊销、利润返还等方式,扶持农民发展生产。
(五)努力提高产业化生产经营的科技含量
农业、工业、科技、教育等有关方面的力量,都要向基础产业、支柱产业、主导产业或产品相对集中,通过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和生产经营效益。首先,要针对产业化生产经营中亟待解决的技术难题,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科技攻关。其次,要抓好粮食、林业、水产、水果、食用菌、茶叶、烟叶、花卉、"蔬菜、甘蔗、畜禽、稀珍养殖等优良品种的选育和引进试验,建立良种繁育基地,提高良种普及率。第三,要积极引进和推广国内外农产品保鲜、加工、包装、贮运等先进技术、设.备,加快技术改造步伐,开发高新技术产品、拳头名牌产品,同时建立健全农业标准化体系及监测体系,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档次。第四,要大力推广现有科技成果和先进管理经验。各地要选择一批效果显著的适用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结合实施"星火计划"、"丰收计划"、"燎原计划"和"振兴计划",重点加以推广,促进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第五,建立健全培训体系,加强对劳动者的科技文化培训。要充分利用大中专院校、农村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农广校、农函大、乡村农民文化技术学校等,广泛开展对农民的科技文化培训,培养各类专业人才,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此外,还要大力鼓励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到生产第一线,开展科学研究、技术承包、兴办经济实体,组织科技开发,开展有偿技术服务等。各级政府可制定优惠政策,对在科技开发和推广中作出显著成绩的科教人员,给予重奖,并在职称评定、住房分配等方面予以优先照顾。
(六)不断完善农业产业化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各地各部门要动员和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围绕基础产业、支柱产业、主导产业的产、加、销各个环节,创办各类服务组织,为广大农民和其他经营实体提供全过程、多方位、运作灵活的社会化服务。国家经济技术部门、集体经济组织、个体服务组织,都要围绕农业产业化,扩大服务内容,完善服务制度,增强服务功能,要特别注意组织和引导各类专业技术协会参与农业产业化的各项服务工作。
(七)采取优惠政策措施予以重点扶持
1.财政周转金要向农业产业化倾斜。各级财政部门要把扶持农业产业化与发展地方经济、培育财源结合起来,每年安排一定的财政周转金,用于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
2.金融部门要把扶持农业产业化作为信贷工作的重点,农业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要安排一定比例的贷款扶持龙头企业发展。
3.龙头企业可以享受国家和省对现有农业企业的优惠政策。对新办的龙头企业经省科委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比照实行国家和省高新技术企业有关优惠政策。产业化生产基地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农业产品,兔征增值税。龙头企业直接向农户收购并进行加工销售的农业产品(包括农业产品的初级品),可按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依10%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新办的第三产业的农业龙头企业,可比照实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第三产业企业有关优惠政策。乡镇办的新老农业龙头企业,按应交所得税税额减征10%,用于为农业服务的社会性支出。对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龙头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兔征所得税一年。龙头企业用于生产出口创汇农副产品而进口的生产资料,海关给予保税进口,纳入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管理。龙头企业举办的良种、良畜(禽)试验推广项目,其引进的优良种子、种畜(禽),凭国家有关机关证明,兔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4.省级农业基建经营性基金及回收资金中每年应有60%以上,用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项目。
5.龙头企业应设立风险专项基金,按企业盈利的5%提取,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保险部门要面向龙头企业及其生产基地,开展各类保险业务活动。
6.农业各主管部门要根据省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集中各自的物力、财力,多渠道增加对农业产业化的投入。
7.各级财政每年都要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培训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人才、推广农业产业化典型经验和理论研究。
(八)切实加强对农业产业化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发展农业产业化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协力抓,并层层建立责任制,确保产业化规划目标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各级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要经常深人生产基地和龙头企业调查了解情况,协调处理好产业化经营中各个环节的经济利益关系,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各级农村工作综合部门要主动做好农业产业化的组织协调、规则落实工作。
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七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