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深圳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关于本市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的暂行办法》 (深府金发[2012]12号) , 市金融办、 市经贸信息委、 市市场监管局、 前海管理局制定了 《深圳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操作规程》 , 现予以印发, 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 深圳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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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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