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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海南试点管理办法》的公告

为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和发展,确保在海南省顺利试行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国家税务总局经商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制定了《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海南试点管理办法》,现予以公布,自2011年1月1日开始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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