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关于通威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提取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辽宁、江苏、浙江、江西、湖南、广东、云南、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天津、吉林、江苏、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省(区、市)地方税务局,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现就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向所属企业提取2006年度技术开发费所得税前扣除问题通知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4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通威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向所属企业提取技术开发费2529万元。其所属企业按规定标准上交的技术开发费(详见附件),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规定标准上交的技术开发费,应进行纳税调整。该公司提取的技术开发费年终如有结余,应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附件:通威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06年度提取技术开发费扣除标准

序 号    单 位     金额(万  元)            地址            
1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四 川分公司 243.00          四川省眉山市          
2 重庆通威饲料有限公 司 80.00           重庆永川市           
3 涪陵通威饲料有限公 司 44.00          重庆市涪陵区          
4 沙市通威饲料有限公 司 150.00          湖北省荆州市          
5 苏州通威饲料有限公 司 7.50          江苏省苏州市          
6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安 岳分公司 12.00          四川省安岳县          
7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昆 明分公司 40.00          云南省昆明市          
8 长春通威饲料有限公 司 150.00          吉林省长春市          
9 达州通威饲料有限公 司 29.00          四川省达州市          
10 西昌通威饲料有限公 司 23.00          四川省西昌市          
11 河南通威饲料有限公 司 50.00          河南省新乡市          
12 广东通威饲料有限公 司 270.00          广东省佛山市          
13 厦门通威饲料有限公 司 110.00          福建省厦门市          
14 西安通威饲料有限公 司 60.00          陕西省高陵县          
15 武汉通威饲料有限公 司 240.00          湖北省武汉市          
16 枣庄通威饲料有限公 司 30.00          山东省枣庄市          
17 南宁通威饲料有限公 司 11.25          广西省南宁市          
18 天津通威饲料有限公 司 120.00          天津市宝坻区          
19 淮安通威饲料有限公 司 200.00          江苏省淮安市          
20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绍 兴分公司 100.00          浙江省绍兴市          
21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无 锡分公司 76.00          江苏省无锡市          
22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常 德分公司 120.00          湖南省常德市          
23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南 昌分公司 100.00          江西省南昌市          
24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盐 城分公司 61.00          江苏省大丰市          
25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沈 阳分公司 45.00          辽宁省沈阳市          
26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海 南分公司 80.00          海南省澄迈县          
27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德 阳分公司 11.25          四川省德阳市          
28 揭阳通威饲料有限公 司 66.00          广东省揭东县          
29   合 计   2529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