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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卫生部进口计划免疫疫苗专用冷藏运输车进口税收问题的函

卫生部:

你部《卫生部关于申请进口计划免疫疫苗专用冷藏运输车免税的函》(卫规财发[2000]第56号)收悉。经商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现将我们意见函复如下:

你部利用世行贷款进口的(36辆)计划免疫疫苗专用冷藏车,虽具有低温冷藏的性能,但按其主要功能、特点及海关的归类原则,属于冷藏运输车范围,不属于“具有特殊功能的、非主要用于载人或运货的特种机动车辆”。因此,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的规定,上述36辆冷藏车不属于免税范围,应照章征收进口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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