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管理司关于调整2003年防汛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流转税处:
近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办公室函称,根据国家防汛工作的实际需要,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2003年度防汛专用车(见财税[2003]125号)总计划不变的情况下,要求调整个别省的防汛专用车指标的车型。经研究,我们同意予以调整。请你们按调整后的计划办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手续,未调整的仍按财税[2003]125号件规定执行。具体调整如下:
1、“猎豹CJY6470系列”改为“猎豹CJY6470E”和“猎豹CFA6470F”二种车型。
2、“丰田陆地巡洋舰4500”调整为“丰田陆地巡洋舰4000”(详见附表,略)。
请遵照执行。
2003年进口防汛专用车免税指标调整表
单位\车型 调整前 调整后 备注
丰田陆地巡洋舰4500 丰田陆地巡洋舰4000
北京 2 2
天津 1 1
内蒙古 3 2
辽宁 3 1
吉林 5 1
黑龙江 1 1
上海 1 1 含太湖流域管理局1辆
江苏 2 5
浙江 2 3
安徽 2 2
福建 1 1
江西 1
山东 4 3
河南 1 0
湖北 4 5 含长江水利委员会5辆
湖南 3 3
广东 3 0
广西 1 2
四川 2 0
重庆 1 0
贵州 5 5
云南 5 5
陕西 3 3
甘肃 1 2
青海 1 1
新疆 3 2
合计 60 52
下一篇 →
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调研工作的通知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