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五矿集团缴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江苏省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五矿集团要求统一缴纳所得税的报告。按照国税发[1994]027号件规定,考虑到中国五矿集团的实行情况,为支持企业集团的发展,现对中国五矿集团缴纳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是中国五矿集团的核心企业,其100%控股的16家紧密层企业(名单附后),在“八五”期间统一由集团核心企业,按适用税率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中国五矿集团合并纳税后,其紧密层企业应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汇缴认定手续,年终提供纳税申报表及财务会计报表。当地税务机关按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在核实其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并签字盖章后,再由集团公司据以办理汇总纳税事项。
三、除上述合并纳税的企业外,中国五矿集团所属其他企业,均应以独立核算的企业为纳税人,按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就地交入中央金库。
附件:一、中国五矿集团紧密层合并纳税企业名单
二、中国五矿集团紧密层就地纳税企业名单
1994年10月10日
一、中国五矿集团合并纳税成员名单(节录)
1、中国国际工程和材料公司北京
2、中国五金制品进出口公司北京
3、中国矿产进出口公司北京
4、五矿国际实业发展公司北京
5、五矿贸易有限公司北京
6、五矿国际有限金属贸易公司北京
7、五矿国际货运公司北京
8、五矿东方贸易有限公司北京
9、五矿财务公司北京
10、五矿科技贸易发展公司北京
11、五矿贵稀矿产品进出口公司北京
12、中国五矿通灵宝石有限公司北京
13、中国对外贸易租赁公司北京
14、五矿国际广告展览公司北京
二、中国五矿集团紧密层就地纳税企业名单(节录)
1、北京外贸出租汽车公司
2、五矿房地产公司
3、五矿复合材料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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