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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北京、天津、上海、江苏、广东、辽宁、湖北、湖南、四川、海南、江西、山东、黑龙江省(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统一汇缴企业所得税的请示)(联证字[1999]6号),经研究,现对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各分支机构(名单附后)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通知如下: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为所得税纳税人。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主要从事代理买卖各种有价证券业务的各分支机构,凡属于非独立经济核算的,可并人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凡属于独立经济核算的,应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根据企业所得税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法规,结合证券行业的特点,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各分支机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为非独立经济核算机构:

(一)分支机构客户保证金除留存小额备付外,其余部分全部上交总机构统一管理。

(二)分支机构代理买卖各种有价证券交易业务,由总机构与证券交易所统一清算。

三、该公司所属分支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应严格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1995)198号)及补充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所得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27号)的有关法规实施就地监管。

四、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应将特区内业务与区外业务分别核算,按法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该公司附属独立法人公司及分支机构,仍按有关法规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附件: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名单。

抄送: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名单

序号名称营业部地址

1深圳园岭证券营业部深圳

2深圳振兴路证券营业部深圳

3深圳赛格科技园证券营业部深圳

4深圳深南中路证券营业部深圳

5深圳建设路证券营业部深圳

6深圳爱国路证券营业部深圳

7深圳盛庭苑证券营业部深圳

8深圳田贝四路证券营业部深圳

9上海宝林路证券交易营业部上海

10上海厦门路证券交易营业部上海

11上海通洲路证券交易营业部上海

12上海黄河路证券交易营业部上海

13上海广东路证券交易营业部上海

14上海中兴路证券交易营业部上海

15上海长江西路证券交易营业部上海

16南京中山北路证券交易营业部南京

17南京中山路证券交易营业部南京

18南京虹桥证券交易营业部南京

19仪征证券交易营业部江苏仪征

20北京西直门证券交易营业部北京

21北京航天桥证券交易营业部北京

22北京大钟寺证券交易营业部北京

23广州天河证券交易营业部广州

24广州荔湾证券交易营业部广州

25广州华乐路证券交易营业部广州

26广州万财大厦证券交易营业部广州

27沈阳沈河证券交易营业部沈阳

28沈阳西顺城街证券交易营业部沈阳

29十堰证券交易营业部湖北十堰市

30长沙证券交易营业部长沙

31成都西月大厦证券交易营业部成都

32成都人民中路证券交易营业部成都

33成都少城证券交易营业部成都

34海口证券交易营业部海口

35南昌证券交易营业部江西南昌

36济南证券交易营业部济南

37天津证券交易营业部天津河北区

38哈尔滨道里区西十六道街证券交易营业部哈尔滨

39牡丹江证券交易营业部牡丹江

40哈尔滨友谊路证券交易营业部哈尔滨

41哈尔滨和平路证券交易营业部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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