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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一九九三年享受四种电子产品优惠政策企、事业单位名单的通财知

  一九九三年享受四种电子产品优惠政策的企、事业单位名单按照重点扶持、择优选定、逐年审批的原则作了调整,总户数核定为202家,现予下达(具体名单附后)。

  列入名单的企、事业单位按照我部(91)财工字第19号文和(91)财综字第171号文件规定享受免征产品税、增值税(软件产品营业税)、减半征收所得税。按销售收入10%以内提取的研究开发费免交能源交通建设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的优
惠政策。

  附件:一九九三年享受四种电子产品优惠政策企、事业单位名单及产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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