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美国国际铜专业协会广州代表处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美国国际铜专业协会广州代表处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请示》(粤国税发〔2007〕42号)收悉,批复如下:
美国国际铜专业协会广州代表处于2002年3月29日成立,主要从事总机构在华有关铜、铜产品贸易开发和改进咨询的业务联络,不直接从事经营活动。美国纽约州政府已出具证明,证实其总机构美国国际铜专业协会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6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28号)的有关规定,对美国国际铜专业协会广州代表处从事的业务活动,凡符合国税发〔1996〕165号文件第一条第(二)款第2项规定范围的,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二○○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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