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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免征交通部两架海上搜救直升机进口税收的通知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对交通部海上救助打捞局2001年进口的2架搜救直升机,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交通部今后所需进口的搜救直升机一律照章纳税,相关税款按照财政收支两条线原则纳入项目预算。

  请通知有关海关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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