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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的公告

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和修改目录的公告》(2013第19号)和相关文件要求,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开发区分局对2012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现行有效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后的《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开发区分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2014年1月30日起施行。

附件: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开发区分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开发区分局

2014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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