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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问题的通知》(税总发〔2014〕17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2月23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问题的通知》(税总发[2014]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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