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3]1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3]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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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3]1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3]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