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2009年税费征管工作的意见
西宁市、各自治州、海东地区地方税务局,东川工业园区、生物园区、甘河工业园区、青海湖景区地方税务分局,省局各处(室)、局:
根据全省地税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加强2009年税费征管工作制定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加强2009年地税征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今年是全力以赴保增长促发展的关键一年。因受国际金融危机蔓延和世界经济明显减速的影响,我国、我省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非常严峻。省委十一届五次全委会、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和全省地税工作会议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对今年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对发挥税收职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做好税费征管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采取有力的征管措施,积极克服各种困难,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今年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对地税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着眼于既促进经济增长又推动结构调整,既拉动当前经济增长又增强经济长期发展后劲,既有效扩大内需又积极扩大外需,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实现既确保增长又提高水平的双重目标。
二、发挥税收征管职能,夯实征管基础,提高征管质量
1、合理配置资源,为强化税源管理提供人力保障。一是着力解决人员配置与税源管理上的“二、八”现象(即20%的税收管理员管理80%的税源,80%的税收管理员管理20%的税源),针对个体户管理投入过大,重点税源企业管理薄弱的问题,需要整合征管力量,合理配置征管资源,加以解决。二是保证一线管理人员不低于本局人员的50%,其中管理企业、重点税源纳税户的人员不低于80%。管理的重点放在税源流失风险较大的环节和领域,以实现管理效益的最大化。三是在20人以下的县局实行双十五日征收管理办法,即每月1日至15日为征收期,下半月为管理期。
2、县区局一线税源管理的重点应放在重点税源大户和企业税源管理上。对个体税收除重点抓好有一定规模的建账户外,对“双定户”实施银行批量扣税和实时划款征收,不断扩大扣税户数,减轻办税厅工作压力,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纳税人。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进行检查,加强日常巡查,零散业户可推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巡回征收等方式。
3、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加强税费代征工作。加强与银行、社保、保险、公安、国税、国土、交通、房管、建设工程单位、街道社区、县乡财政、中介机构等部门协作配合,尽最大限度地利用社会资源,实施税费委托代征。有条件的地区可实施建设社会协税护税信息化联网体系,实现社会资源共享,不断提高税源管理的深度和广度。
4、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解决责任不落实、管理粗放、管理质量不高的问题。主要是在继续抓好规范管理的同时,建立健全税收管理员岗责体系及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
5、强化大企业和重点行业税费监控和征管,并以此为抓手,推进专业化、精细化管理。
6、积极鼓励和支持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创新对重点行业、重点税种的纳税评估工作。
7、加强协调配合,发挥信息化对税收征管的保障作用
①配合信息中心,对现有税收管理软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改,充实完善税收管理软件,确保税收管理软件正常、规范运行,提高运行效率。
②全面清理税费征管户,将所有纳税户、缴费户纳入新系统管理,税费户登记率达到100%,做到户尽入网,信息共享。
③按照“数字地税”要求,强化数据管税理念。在征管数据应用管理上下功夫。通过对税源户籍变动、税负变化、发票使用等相关数据分析,查找税源管理薄弱环节,提高税源管理水平。依托信息化抓好“一户式”资料的采集、录入、收集、整理、查询等工作,实现基层办税服务厅与税务分局、税源管理科、执法监察等部门信息共享。
④实现征管质量在《地方税务信息管理系统》的计算机考核,实现税收征管“六率”由系统自动完成。推进税费源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逐步实现人机结合向以管理软件和执法考核软件相结合以计算机为主的税收管理、考核方式转变。并为信息系统进行纳税评估打好基础。
⑤做好与国家总局金税三期工程的组织协调工作。主要按照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的要求,协调和收集对金税三期业务需求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汇总上报。
⑥开展好税控收款机的试点工作,力争早日推广税控收款机,达到以票控税的目的。
⑦积极稳妥地行网上申报工作。做好格尔木局邮寄申报的试点。加快金融、保险、邮政、电信等行业网上申报纳税。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创新纳税申报方式,方便纳税人。
三、以开展“纳税服务年”活动为契机,不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构建和谐地税
今年省局党组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基础上,提出在全系统开展“纳税服务年”活动,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服务性政府的重要举措,也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地税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各级地税部门一定要抓好落实,为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做出积极的努力。
1、树立纳税人(缴费人)至上的理念。不论是纳税人还是缴纳社保费或基金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地税机关的服务对象。以服务对象需求为导向,在工作中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将服务寓于管理中。
2、树立纳税人和税务机关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法》,明确征纳双方税收法律关系,实现税务机关和工作人员由执法管理向执法服务的角色转变,维护税务机关依法诚信征税和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合法权益,营造管理与服务良性互动,平等和谐的征纳关系。
3、树立公正文明执法的理念。创造公平的税收执法环境,这就要求税务机关在严格执法中优化纳税服务,以优质服务促进文明执法,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努力成为纳税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国家税法的忠诚执行者。把握服务宗旨。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自觉做到服务新青海经济建设,服务社会发展,服务纳税人和缴费人。落实服务措施。主要体现在政策服务、制度服务、办税服务、法律援助服务。提高服务质量。通过服务措施的落实,优化税收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共建和谐社会。
4、认真抓好办税服务厅的建设。一是从二00九年元月一日起税收征收期由次月十日延长到十五日;二是办税服务厅在征收期实行早九晚五工作时间。并引导纳税人分类分时间办理纳税申报。三是完善办税服务厅各项服务制度、兑现服务承诺、落实首问责任。四是以开展的查问题、找原因、抓整改、树形象为内容的纳税服务大检查为契机,规范服务标准,拓宽服务的形式内容,提升服务层次,提高服务质量,展现青海地税形象。
5、做好“纳税人之家”的创建工作,通过“纳税人之家”认真听取纳税人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纳税人的合理要求,切实维护和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家”的桥梁纽带作用。同时,建立“纳税人参事团”,由公道正派的纳税人、相关部门中选择人员组成,“纳税人参事团”参与纳税服务和税务管理的全过程,定期召开听证会等,在税务部门和纳税人之间构筑一个“平等互动、诚信透明”的平台。办好“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发挥青海地税网站和《青海税报》的作用,有较大活动和具有推广价值的工作信息要及时向省局上报或向《青海税报》投稿,加强宣传交流,提高宣传效应。
四、加强发票管理,严打发票违法犯罪
1、根据发票改革的情况,继续进行发票改革,简化、简并发票。密切关注全国发票改革动态。
2、按照发票改革的要求,创新发票管理办法。严格发票印、领、发、结算等程序。
3、今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省国地税就此项活动已作了全面部署,各地要将此活动作为今年发票管理工作中的一项大事来抓,与稽查局密切配合开展打击制售、贩卖假发票,巩固打击假发票的成果,逐步建立起依法规范、协调顺畅、配合到位、打击有力的长效机制。
4、扩大有奖发票的范围,推动以票控税工作。
五、加强征管部门自身建设
1、以解放思想大讨论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所取得的成效为动力,在有利于税费征管,有利于纳税服务、有利于减轻基层和纳税人负担为原则的前提下,大胆尝试,改革创新,推动地税工作。
2、充分利用征管资源,实现征管效率最大化。以目前信息管理系统为载体,发挥征管部门综合管理的职能,正确处理税收综合管理与专业化管理的关系,加强业务衔接,强化综合管理意识,形成合力,统一口径面向纳税人开展管理和服务,努力实现执法规范、征收率高、成本降低、社会满意的征管目标。
3、综合治税,提高税源管理质量。征管工作是税收工作的核心,只有全系统上下、各部门通力协作,才能为做好征管工作提供保证。各级征管部门要加强与计财、信息中心、稽查、法规、社保等部门协调,建立长效的征管工作机制。如通过税收分析会制度,掌握税源变化情况,分析原因,查找征管薄弱环节;通过稽查部门的反馈意见,对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通过执法责任制考核通报,对在执法责任、执法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提高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意识和能力。
4、提升干部基本素质能力建设。要着眼于重在实践中学习培养、提高干部业务素质,注重发挥业务骨干的才智。加强干部培训教育。重点在税收执法、征收管理,政策执行及计算机操作技能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大力提倡“学习为本”、“终身学习”的理念,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把在岗学习与离岗学习相结合,以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技能考试为抓手,全力提高干部队伍业务素质,以适应新形势税收工作的需要。
5、加强作风建设。牢固树立作风就是形象、作风就是榜样、作风就是团队精神面貌集中体现的理念,培养干部的团队意识,增强干部的集体荣誉感和团结协作精神。着力解决干部工作不落实、思想作风不扎实问题,增强干部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
6、狠抓工作落实,强化有效执行。坚持深入基层面对面的指导、面对面的督查、面对面的抓落实的工作氛围。把落实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切实解决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不良风气。对每一项工作目标确定之后,把跟踪督促、检查落实作为提高执行力的关键,实行落实情况反馈报告制度,及时研究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根本上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7、强化管理是对税收征管的总要求,要贯穿于税源管理的各个环节,突出税源管理作为税收管理的核心地位,切实落实税源管理的各项措施和制度、办法,认真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切实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靠强化管理来实现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
二OO九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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