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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社保费征收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



西宁市、各自治州、海东地区地方税务局,甘河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分局:

近日,接到海西州地税局关于取消社保费征收手工台账和社保费一户式资料等问题的请示。经省局研究,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社保费征收手工台账的问题

(一)取消社保费征收手工台账。包括:养老保险费征收总账(明细账),失业保险费征收总账(明细账),自由职业者征收明细账。

(二)对《地方税务信息管理系统》生成的养老保险费总账、养老保险费明细账、失业保险费总账和失业保险费明细账,各地需做好备份工作。

二、关于社保费一户式资料的问题

针对各地社保费一户式资料的归集和管理口径不同的情况,本着“税费统管、减轻基层负担”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社保费资料的归集问题:

(一)社保费征收资料包括:《社会保险费缴费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社会保险费审核申报表》、《催缴社保费通知书》、《延期缴纳社保费申请审批表》及其他与征缴有关的资料。

(二)社保费资料的归集由各分局管理。其中:既纳税又缴费的企业,其资料统一归入税收一户式资料袋;只缴费的单位,其资料按每10户统一归集管理;灵活就业人员的相关资料系统归档保存,不再分户归集。

(三)积极改进“一户式”资料管理,逐步实现纳税(费)户电子档案管理,将纳税(费)户纳入《地方税务信息管理系统》管理。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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