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联通黑龙江分公司通信专用发票》变更联次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地方税务局:
鉴于中国联通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每月以计费系统的出账应收作为主营业务收入记账,财务制度比较健全,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经营情况,经该公司申请,为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同意《中国联通黑龙江分公司通信专用发票》取消“记账联”,由三联式变更为两联式。新版发票自2008年1月1日起启用,旧版发票延续使用,用完为止。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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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县(市)地方税务局:
鉴于中国联通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每月以计费系统的出账应收作为主营业务收入记账,财务制度比较健全,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经营情况,经该公司申请,为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同意《中国联通黑龙江分公司通信专用发票》取消“记账联”,由三联式变更为两联式。新版发票自2008年1月1日起启用,旧版发票延续使用,用完为止。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