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税种征管做好四季度组织收入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税种征管做好四季度组织收入工作的紧急通知》(国税发〔2008〕9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映。
二○○八年十一月十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税种征管做好四季度组织收入工作的紧急通知》(国税发[2008]97号)
评论(0)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税种征管做好四季度组织收入工作的紧急通知》(国税发〔2008〕9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映。
二○○八年十一月十日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税种征管做好四季度组织收入工作的紧急通知》(国税发[2008]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