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省地税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要求和全市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安排,市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1.佳木斯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财产与行为税减免税管理的通知 佳地税发[2010]51号
2.佳木斯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土地增值税清算业务流程>的通知》的通知 佳地税发[2010]116号
3.佳木斯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 佳地税发[2010]115号
4.佳木斯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的补充通知 佳地税发[2011]85号
5.佳木斯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资源税管理工作的意见 佳地税发[2011]156号
6.佳木斯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地方税务局建筑业资源税代扣代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佳地税发[2012]2号
特此公告。
佳木斯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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