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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调整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分(县)局:

现将《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调整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陕财税[2006]7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7年1月10日


———————————————— 对应法规 ————————————————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调整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陕财税[2006]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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