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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营业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营业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7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6年7月14日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营业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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