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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分(县)局、稽查局:

现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陕地税发[2006]14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6年12月4日


———————————————— 对应法规 ————————————————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陕地税发[2006]1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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