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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翻印号2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咸阳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二日


———————————————— 对应法规 ————————————————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翻印号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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