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12366”短信服务平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各直属机构:
《“12366”短信服务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局9月29日第14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按照岗位职责和业务流程的要求规范运作,相关部门各司其职,责任到人,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短信服务平台稳定、畅通运行。
附件:《“12366”短信服务平台管理办法(试行)》
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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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杨凌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各直属机构:
《“12366”短信服务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局9月29日第14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按照岗位职责和业务流程的要求规范运作,相关部门各司其职,责任到人,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短信服务平台稳定、畅通运行。
附件:《“12366”短信服务平台管理办法(试行)》
二○一○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