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已办理数字证书的纳税人使用网上办税系统登录方式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各直属税务分局、西咸新区地方税务局:
根据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部署以及《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0版要求,鼓励纳税人利用数字证书通过互联网申报,并在升级规范中明确“利用数字证书通过互联网络申报成功的纳税人,取消纸质资料报送”。但据统计,我省绝大部分纳税人虽然已办理数字证书,但仍使用“用户名密码方式”登录,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省地税系统的纳税服务水平,并对纳税人资金操作和我局规范管理方面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为了提高我局已办理数字证书纳税人的证书使用率,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的纳税成本,优化纳税服务,同时加强纳税人在使用网上办税系统过程中的安全防范,现决定对已办理数字证书的纳税人使用网上办税系统登录方式规范如下:
一、由纳税人按照“自愿选择”的原则,在“用户名密码方式”和“数字证书方式”中选择一种方式作为今后其使用网上办税系统的登录方式,取消同一户纳税人两种登录方式并存的现象。
二、2015年4月1日起,我局网上办税系统将对已办理并决定继续使用数字证书的纳税人分批逐步停用“用户名密码方式”登录。同时,我局将利用半年时间分批次逐步关闭已选择数字证书登录的纳税人使用用户名密码登录功能。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未办理数字证书或决定不再继续使用数字证书的纳税人仍然可使用“用户名密码方式”登录网上办税系统。
四、如纳税人是已办理数字证书的用户,4月1日起决定不再使用该证书登录,可提前联系数字证书发证机构注销证书后继续使用“用户名密码方式”登录。
五、对已办理数字证书的纳税人,利用数字证书通过互联网络申报成功后,取消纸质资料报送;使用“用户名密码方式”登录的纳税人通过互联网络申报成功后,仍需按照规定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六、进行服务提醒。2015年4月1日前,通过网上办税系统、陕西地税外网门户网站及相关渠道对已办理数字证书用户进行提醒,提醒内容为:“尊敬的纳税人,经查询您是已办理数字证书的用户。如您决定继续使用该证书,为了确保您在使用网上办税系统过程中的操作和资金安全,请您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办税系统,申报成功后可不必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如您决定不再继续使用该证书,请您联系发证机构注销该证书后使用“用户名密码方式”登录网上办税系统,并于申报成功后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从2015年4月1日起,我局将对已办理数字证书的纳税人逐步停用用户名密码登录方式。特此通告。”
七、本次调整我局仍坚持纳税人“自愿选择”的原则,即纳税人自愿选择“用户名密码方式”或者“数字证书方式”登录网上办税系统。各级地税机关不得以此强制纳税人办理使用数字证书,同时应通过办税服务大厅等渠道做好对纳税人的宣传解释工作,相关问题解答详见附件。
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已办理数字证书的纳税人使用网上办税系统登录方式相关问题解答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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