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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债务重组所得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债务重组所得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1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 对应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债务重组所得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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