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岩金矿石等品目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岩金矿石等品目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财税〔2013〕10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1月3日
———————————————— 对应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岩金矿石等品目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财税[2013]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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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地方税务局第1号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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